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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经济师报名时间)

来源:广东自考网 2023-07-15 23:27:28 点击数:

详情介绍

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部分地区正在进行中,也有地区暂未开始申报,福建地区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评审申报于明日结束,还未申报的同学要抓紧时间了!

福建部分地区2023年度

高经评审申报明日截止

福建地区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评审申报将于明日结束,申报时间为7月10日-7月14日。

♦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专业工作,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关于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有关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参与申报评审。

♦评审专业要求

福建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专业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20〕1号)设置专业一致,即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申报专业应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职责业绩一致,并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中的考试专业一致。

♦评审申报时间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14日;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1日;泉州、漳州、莆田地区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8日。逾期恕不受理。

2023年度高经评审申报进行中的地区

截止目前,有5个地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正在进行中,分别是江苏、福建、南京、浙江、北京等地,具体时间如下:

江苏地区

其他专业:5月10日-7月31日

人力专业:4月26日-8月31日

论文要求:

市级以上专业期刊,论文2篇以上。

①发表时间要求评审当年3月31日前

②人力资源专业:学历为人力则需要2篇论文,学历非人力则准备3篇。

福建地区: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7月10日-7月14日

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7月17日-7月21日

泉州、漳州、莆田地区:7月24日-7月28日

福州地区:8月18日截止

【责任编辑:广东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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