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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专升本《导游业务》核心知识点笔记:旅游者的权益(上)

来源:广东自考网 2022-05-30 10:10:5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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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的复习要有计划。很多科目需要大量的时间来记忆,这对考生来说是很大的压力。然而,如果我们选择记忆核心知识点,任务量就会减少。下面是广东小编整理的广东自考专升本《导游业务》核心知识点笔记:旅游者的权益(上)。

广东自考专升本《导游业务》核心知识点笔记:旅游者的权益(上)

1、概述

(1)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为日常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旅游者是旅游消费的消费者。

(2)消费者特征

消费者的消费属于生活消费;消费对象是商品或者服务;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消费主体范围包括公民个人和生活消费单位。

(3)消费者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专门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与保护措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两大核心内容。它们是包括旅游消费者在内的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

2、游客的权利

游客依法享有权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1)担保权

1担保权的概念与内容

担保权是指旅游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为保障游客安全权的实现,游客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担保权包括人身担保权和财产担保权。

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基本、超重要的权利。旅游者的安全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且与国家旅游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2担保权的特征

(1)人身财产安全权是指旅游者在购买、使用旅游服务产品过程中以及在接受服务的特定环境中所享有的权利。

(2)旅游、旅游、娱乐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旅游、。

(3)人身、财产安全权受到损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法律救济,也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3、论旅游经营者保护旅游者安全权利的义务

为保障游客安全权的实现,旅游经营者应当:

(1)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当在指定用途或者共同预期用途上安全可靠。

(3)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产品或服务,旅游经营者应当事先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标明或者说明正确使用旅游产品和接受服务的方法。

(4)发现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和告知,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各种补救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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