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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6个自考本科专业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

来源:广东自考网 2023-06-12 00:28:4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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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8月24日,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官网发布了《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的公告》。

上述公告称,“2022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于疫情停考,相关考生的学业进度受到影响。为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在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沟通后,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决定: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广告学、公共关系学等6个本科专业的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毕业证书颁发截止时间由原来2022年12月30日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在公告中强调,“相关考生应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向我院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上述6个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颁发截止时间由原来2023年下半年调整为2024年上半年,具体安排以我院网站(ces.nju.edu.cn)发布的学位申请通知为准。”

《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停考过渡期顺延半年的公告》。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官网 截图

此前,曾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建议称,江苏自考法学专业一年考两次,本来可以于2022年12月顺利拿到南京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但2022年4月由于新冠疫情原因,考试取消,“少了一次考试,拿不到学位证了……所以希望2022年10月自考增考一次,或者南大可以延期半年”。

对此,江苏省教育厅回复表示,“省教育考试院就延长停考过渡期事宜仍在与南京大学积极沟通,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会商结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公开资料显示,自学考试参加者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原定于今年4月举行的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新冠疫情影响停考后,部分考生学业进度受到影响。

5月27日,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官网发布《就近期我校自考相关事宜答考生问》(简称《答问》)。回应称,“目前,2022年4月自考也受疫情影响而停考。我校曾就补考事宜进行咨询和建议,省教育考试院方面答复因部分课程没有试卷、安排补考存在难度。就此情况,我校将继续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沟通协调。如能安排补考事宜,我校将及时通知相关考生,也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而针对“南京大学办理毕业能否延期半年到2023上半年”的问题,《答问》则表示,“我校适时调整了毕业论文报名条件,即由原先的课程‘全部合格’调整为‘少3门以内’,为(受影响的)这部分考生延续了在南京大学办理毕业及授予学位的可能性。希望考生们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争取在后续的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顺利毕业并获取学位。”

【责任编辑:广东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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