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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快讯:南京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学位证书于4月1日起开始申请

来源:广东自考网 2023-06-12 00:41:20 点击数:

详情介绍

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继续教育版块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我校2022上半年、2022下半年以及2022年9月另增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doc,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

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2023年4月1日-4月6日,考生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请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4月7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

注①:考生应该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填报,请勿使用手机、pad等设备。

注②:如果学位申请页面不能正常显示,建议更换浏览器或电脑进行尝试。

注③:为避免出现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完成学位申请,切勿拖到最后才来办理。

二、提交学位论文。

在“论文上传模块”,请考生根据毕业论文的实际内容填写论文题目、关键词,考生所填信息不应有空格、回车。“指导教师”须据实填写姓名,不应有老师、教授等称谓。

(1)对于存在“管理员已传论文”的考生(提交论文处为灰色),则不需要考生再提交毕业论文。此时考生应下载毕业论文以便填报信息。

(2)对于不存在“管理员已传论文”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最终版的电子稿,我校将对考生所提交稿件进行审核,请注意以下四点:

①毕业论文须有封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封面模板.doc,附件6)。封面相关内容应以考生参加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的实际情况为准来进行填写。

②毕业论文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不应少于5000字。

③在不改变整体框架及文字内容的前提下,考生可对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进行适当修正。

④上传论文文档时,建议以“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命名文件,例如“张三320101200001011234法学”。

三、缴纳学位评审费。

在缴费时限以内,点击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缴纳学位评审费” 按钮,可以重新触发缴费流程。网上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的通知内容。

(1)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1日-4月6日

【责任编辑:广东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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