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自考网!广东自考网为考生提供广东省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电话/微信咨询热线:13825236983
广东自考地区: 广州 深圳 珠海 佛山 东莞 汕头 中山 茂名 肇庆 惠州 梅州 韶关 汕尾 河源 江门 揭阳 云浮 更多

广西自考(3月17日起 广西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

来源:广东自考网 2023-06-24 01:21:19 点击数:

详情介绍

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28日讯(记者 黄玲娜 通讯员 杨金娇)2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我区将于3月17日起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提醒相关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已在我区参加过自学考试统考且有合格成绩的考生,如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可按本公告要求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考生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的,不受课程数量限制;考生申请免考专业课程的,申请免考课程数量不得超过计划内总专业课程数量三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具体规定和办法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查询网址: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8_16033.htm)执行。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申请。

1.时间:3月17日9:00至23日24:00。

2.方式: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免考管理”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课程免考申请。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具体的确认时间安排由各现场确认点确定,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点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

2.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非学历免考申请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免考申请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习成绩单(或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等材料。

三、审定结果公布时间

免考申请结束后,由我院对免考材料进行审定,审定结果于5月11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致电相关确认点咨询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现场确认事宜,联系方式见下表:

单位名称

电话

备注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0771-2852098

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请考生关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2-3813958

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0773-2881960

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4-3820337

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0779-3200532

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7-2834462

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


【责任编辑:广东自考网

相关阅读:

教材购买

张老师

电话咨询

13825236983

微信咨询

1382523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