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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自考网 2023-06-28 19:39:05 点击数:

详情介绍

近日,珠海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征求《珠海经济特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通知,详见下文。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2、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对于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条件、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

3、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应当谨慎采用基于概算下浮率的方式竞价,可以采用总价包干、单位经济指标包干等计价方式,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定价方法和结算原则。特殊情况采用基于概算下浮率的方式竞价招标的,应当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加强风险评估和管控。

附原文:

关于征求《珠海经济特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机制体制,更好地服务珠海建设枢纽型核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我局开展了《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修订工作,起草了修订版本《珠海经济特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根据第一、二、三轮征求意见后予以修改完善。现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上全文公布该《办法》,向社会公众再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市民、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通过线上提交、邮件寄送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在线提交。


(二)电子邮箱:zjjzbk@zhuhai.gov.cn。


(三)邮件寄送或直接送达,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521室,邮编:519075。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经济特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珠海经济特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责任编辑:广东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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